召开周年会员大会
2004年3月29日
本会谨订於2004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6时正假座香港中区法院道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周年会员大会,敬希会员垂注。同日下午5时正将举行酒会,欢迎所有会员莅临参加。上述会员大会的登记程序将於酒会举行期间同时进行,敬请提早办理登记手续。 随通告附上召开会议的通告丶有关文件及本会2003年度年报。 议程一是选出6位理事会理事。由於符合资格的候选人人数与须填补空缺的数目相符,按本会《组织细则》第19(b)条及则例第7条的规定,全部候选人均视作当选。 会员可亲身或委派代理人出席会员大会。只有会员公司的委任代表(即公司首席代表)或其代理人有权代表会员公司在会上投票及发表意见。会员如提名代理人代为参加会员大会,则代理人毋须一定为香港总商会会员,其他出席人士皆为旁听者。 请注意 所有填妥後的代理人委托书必须於2004年4月19日下午5时30分前送抵下列地址,方视作有效: 香港总商会总裁 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22楼 翁以登 总裁 2004年3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