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已於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紧贸安排」)。这对香港来说是天大喜讯,对本会会员亦然。大部分会员皆知道,香港总商会早於2000年初向董建华先生提交「中国加入世贸对香港商界的影响」报告时,率先提出中港区域贸易协议的概念。其後,我们於2001年11月致函董先生重申这个构想,董先生继於同年12月向中央政府正式提交建议,并马上获得中央政府接纳。18个月後协议终於达成。磋商期间,本会向特区政府提交合共13份意见书 (其中一份长达70多页),表达商界的建议丶意见和期望。相信您们亦必定从传媒的广泛报道得知,本会一直努力推进这项协议。 总商会很高兴我们的大部分意见获纳入协议之中,如零关税丶降低零售业和银行业的门槛丶提早开放分销业丶容许本地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丶进一步开放展览服务业等,而这些建议全由本会於漫长的磋商期间向政府提出。我们向来坚决认为,「香港公司」的定义必须涵括众多在本地经营实质业务的外资公司,结果协议在这方面的界定看来亦公平合理。 我鼓励大家细看协议内容 (协议全文载於本会网页www.chamber.org.hk),从而分析您们的业务如何能藉着协议的零关税丶提早开放若干服务业丶放宽若干市场准入限制,以及若干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的便利化等等措施而受惠。您可自行决定利用协议与否,但协议既定,香港的企业家精神便需要乘时充分发挥,希望您会这样做,因为我知道不少国家渴望与中国签定类似的自由贸易协议。为协助大家剖析协议内容,我们订於七月举办连串研讨坊,就「紧贸安排」的影响进行总体评估,包括7月7日的英语场和7月8日的广东话场。 最後,我相信您们会同意这是总商会代表会员取得的重大成就之一。由於协议若干细则尚待厘定,本会工作还未结束,而且「紧贸安排」的条文亦可能会於未来修订。不过,您们大可放心,总商会必会继续留意「紧贸安排」的进展,为会员效劳。谢谢您们三年来不断向本会提供意见,盼望大家继续支持本会。 翁以登 总裁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