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稿
總商會讚揚大灣區新措施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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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中央政府於2月18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今日再公布八項新措施,就粵港澳大灣區 (大灣區) 的發展,促進區內的人流和貨物流,香港總商會對此表示歡迎。
新措施的重點包括向香港居民提供個人所得稅補貼,以及放寬183天徵稅規定的計算方法,兩者尤其可取。這些轉變回應了有意在大灣區內九個內地城市工作的港人所面對的主要關注。
內地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45%,比香港的17%高。為吸引人才,前海和橫琴自貿區提出稅務補貼,以吸引港人才到當地工作。此項優惠現將擴展至大灣區內全數九個內地城市 – 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佛山、肇慶、江門和中山 – 並將適用於指定的高端行業人才。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表示:「我們欣見中央政府聽取和回應了我們的建議和香港商界的憂慮,把稅務優惠擴展至大灣區內全數九個內地城市。商界一直就此提出倡議,我們深信這將可帶動更強勁的經濟發展,促進人才流動。」
183天的徵稅規定方面,過往,一年內在內地居住滿183天的港人須就從全球賺取的收入繳納稅款。規定放寬後,在內地逗留不足24小時,將不計算在須繳税日數內。
總商會總裁袁莎妮表示:「個人所得稅問題一直是企業在內地營商或派遣人才到內地拓展業務時所遇到的障礙。」她續說:「這些措施絕對可助釋除僱主和僱員的稅負疑慮。預料中央政府將陸續出台措施,促進大灣區內的人才、資金和貨物流通,進一步釋放大灣區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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