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
《草擬合謀行為寬待政策》訂明,對首名向競委會舉報合謀行為,而又符合該政策下所有寬待條件的合謀成員,競委會將同意不會於審裁處提起向其施加罰款的法律程序。本會對於競委會建議的意見可查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