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No. 014/06 - 关於: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推行「工资保障运动」
2006年12月4日
香港总商会提倡商界采取最佳营运作业方式,并认为会员公司应发挥带头作用,确保其本身雇员以及其业务夥伴之雇员,均获得公平待遇。基於此理念,我们支持行政长官於最近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布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推行「工资保障运动」。政府将与商界及劳工界携手推行这项运动,以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本会相信全体会员都支持这项运动,并会视乎公司本身之商业模式,以决定是否适合正式参与其中。 现谨随函附上「工资保障运动」详情供阁下参考。 本会盼望「工资保障运动」顺利推行和取得成功。然而,对於工资保障以及最低工资,我们有一些关注,包括透过立法落实政策之可能,厘定工资的方法,以及有可能产生的不必要後果,例如低收入工种的就业下降等。本会之意见要点,请参阅随函附件。我们将继续留意有关事宜发展,并适时让会员知悉详情。 如需进一步资料,请联络劳工处(电话:2717-1771)或本会秘书处冯嘉宝小姐(电话:2823-1240)。 主席 艾尔敦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附件一 劳工处为清洁工人及保安员推行的「工资保障运动」详情 附件二 香港总商会对「工资保障运动」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