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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商会的会员关系委员会及理事会采用以下守则,就每位总商会会员(企业及其他会员)的日常操守提供一般指引。
1. 总商会会员应遵守总商会《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与附例》订明的所有规定,所有会员入会后都会收到有关文件。
2. 本会期望每名会员均秉持高水平的商业操守,而与政府、官员、公众、企业,以及其他有商业交易或可能有商业交易的公司、实体或机构来往时,也要保持忠诚可靠。
3. 本会期望每名会员作为已注册的合法商业实体,均遵守和依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所有法律、规则和条例。
4. 会员应避免牵涉或导致公司牵涉任何非法活动。因此,每名会员应了解适用于所有香港注册企业的法律标准及限制。
5. 本会期望会员认同总商会的整体宗旨,即促进、代表及捍卫香港商界的权益,并且成为本会声誉良好的代表,不会破坏本会信誉。
6. 会员若进行任何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整体利益的活动或行为,经理事会判决后,或会被取消本会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