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可持续性发展

建议规管远洋船只及内河船只在香港水域内使用合规格燃料

2017年4月25日

总商会支持香港政府立法,规管远洋船只及内河船只在2019年起于香港水域内必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5%的燃料,并建议在立法中附加一条规定,当内地政府决定采用更严格的0.1%要求时,香港必须与珠三角排放控制区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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