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施政报告及主要建议书

2021-2022香港总商会财政预算建议书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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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商会2021-2022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书

自上一份财政预算案发表以来,新冠病毒危机对香港造成重大打击,致使本地经济不明朗因素增加,撰文之时,本港正爆发第四波疫情。

正如本会早前向行政长官提呈的2020年度《施政报告》建议书指出,减轻疫情造成的严重影响实在刻不容缓。认可疫苗的推出或带来希望,但随着最近确诊个案回升,我们似乎得为疫情进一步恶化做好应对准备。

为此,本会继续敦请政府推出类似我们去年呈交的财政预算案建议书所提出的短期措施。本会亦关注到在「新常态」下,香港的经营环境必须转型,迈向更可持续发展和有韧力的模式。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A. 应急措施

随着本地确诊个案数字反复上落,企业持续受到不明朗因素困扰,营商格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变。应对未知的变数已是一项挑战,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就疫情在2021年(及之后)的各种发展趋势积极制订方案,并严格审视该等情况对本地企业构成的影响,为未来挑战做好准备。短期而言,「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多项纾困措施发挥了一定的援助作用,我们促请政府延续此等支援计划,协助受疫情影响的雇主和雇员渡过难关。为此,我们建议:

  1. 延长「保就业计划」和「遥距营商计划」三个月或直至有效疫苗面世为止。延长保就业计划将有助纾缓失业情况,而延长遥距营商计划则可促进数码化发展。正如经合组织发表的最新一份《经济展望》报告指出,继续提供此等财政支援至关重要,对许多中小型企业尤甚,皆因这些企业是创造就业的主要动力。我们理解和认同政府审慎理财的必要,但经合组织表明,「市民和企业若然缺乏政府当前推出的大规模财政支援措施来应对冲击,经济损失恐怕会更大。由于极低息环境预计将维持一段时间,因此额外的注资可以而且应该维持下去,直到复苏势头加强。」我们亦同意经合组织的观点,认为「政策行动应更具针对性,以集中支援最有迫切需要的范畴,并促进复苏。」为此,我们促请政府以更具针对性的方式延长各项援助措施,帮助中小企纾困,尤其是受疫情重挫的餐饮、旅游、住宿和康乐,以及艺术和娱乐行业。  
  2. 暂缓强积金供款三至六个月。这项措施可适用于所有雇员或只适用于收入或强积金供款低于一定金额的雇员。从事疫情首当其冲的行业雇员正面临收入大减,此举尤其可助他们纾缓财政压力。暂免强积金供款可为雇员和雇主带来额外的可动用收入和资金周转,让他们稍为松一口气。  
  3. 豁免2020/21评税年度的暂缴税,并加快退税进度。这些措施均有助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从而纾缓资金周转压力。我们提倡制订明确的退税时间表,为纳税人提供实际有效的支援。由于此等措施以行政性质为主,故可迅速落实执行,而毋须进行立法修改。  
  4. 就2019/20财政年度的税款提供退税。如前所述,对于许多艰苦经营的企业来说,现金周转是他们面临的其中一项重大挑战,而退税措施可说是关键时刻的救命稻草,攸关企业存亡。  
  5. 下调利得税和薪俸税税率1%,为期一年。即使减税措施的生效时间有限,惟此举可向市场传递一个强而有力的讯息,并能提振市场信心。减税的刺激作用所带来的益处,足以抵销税收减少的影响有余。  
  6. 引入亏损转回。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企业普遍录得亏损,此时推出亏损转回安排正合时宜。我们建议在限定时间内实施这一安排,期间企业可就其在2019/20年度和2020/21年度录得的亏损提出亏损转回申请,而亏损金额上限介乎200万至300万港元。

B. 前瞻措施

  1. 发行政府债券以保留财政实力 税基狭窄是香港存在已久的问题。考虑到要开拓可持续的新收入来源,我们建议政府积极探讨通过发债筹集资金。因此,财政司司长在去年表示可能为新项目融资而发行基建债券,本会表示欢迎和支持。发行政府债券除了能够减轻财政储备的压力,还可巩固香港的资本市场和本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2. 进一步发展长年期港元债券市场 随着香港人口老化,加上当前的经济挑战,未来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更形重要。为减轻社会对政府的依赖,香港必须进一步发展长期储蓄和退休收入市场。由于香港欠缺长期港元债市,本港的保险公司现时未能为市民提供全面的长期港元储蓄计划。有见及此,我们提倡通过(i)发行30年期政府债券,以及(ii)向发行长期债券的港企提供财政激励措施,进一步发展长期港元债券市场。  
  3. 推动绿色金融 我们欢迎行政长官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中提出多项措施,提升香港的环保能力和表现,致力在2050年之前实现碳中和。凭借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上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而且日益受到重视,我们认为推动香港发展成为领先的绿色金融中心属合理之举。在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以外,政府应积极考虑扩大现有的绿色债券计划,为绿色公共项目融资。正如第B1项所述,此举还有助促进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总商会正探讨协助香港实现这一目标的方案,并将适时提交我们的建议。  
  4. 强化税务政策组 我们继续提倡扩大税务政策组的职能;为使其更有效履行提升香港税务竞争力的使命,此乃当务之急。正如我们在过往提交的建议书指出,一个具备充足资源和人手的税务政策组应能负起其首要责任——检讨财政政策,并提出建议。这种分工方式让税务局可专注执行政策。  
  5. 全面检讨香港税制 经合组织发表「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BEPS)2.0方案,提倡向数码经济征税,并设立全球最低税率,对香港税制(尤其是优惠税率及跨国企业)或会造成重大影响。有见及此,为维持香港长远的税务竞争力和财政可持续性,我们建议政府藉此机会全面检讨和更新税制。  
  6. 鼓励设立地区总部 香港一直为有意进军活跃的亚太区市场的海内外企业提供世界级的便利营商环境。尽管香港依然是具吸引力的营商目的地,惟我们也得维持本港作为通往内地市场的首选门户的相对优势。由于企业财资中心通常设于地区总部,而在本港现有的企业财资中心制度下,指定活动可享有8.25%的优惠税率,我们再三促请当局把有关税务优惠扩大至涵盖地区总部,以提升香港作为商业营运中心的吸引力。  
  7. 扩大香港的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网络 我们支持政府积极争取与香港的贸易伙伴达成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欣见截至2020年10月为止已订立45项有关协定,另有12项处于不同的谈判阶段。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效益会随着网络扩大而增加,这将有利推进我们在上文提及吸引更多地区总部来港的建议。本会继续支持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并期待与之密切合作。  
  8. 全面检讨香港的强积金制度及退休政策 香港强积金制度自20年前实施以来一直逐步演变。这些变动虽然可取,但仍有必要进行重大、彻底的改革,令计划得以发挥成效。面对人口老化及预期寿命延长,要满足退休生活的财务需要,解决投资回报是否足够及增加供款的能力或诱因等问题,便更见迫切。当局应鼓励市民增加供款,使香港的替代率(现约40%)能够提升至经合组织平均60%的水平。此外,全面检讨亦应包括重新检视对冲机制。  
  9. 精简预先定价安排程序 香港应精简预先定价安排的申请程序,使之可在三个月内完成,与在深圳申请所需的时间看齐。经精简的预先定价安排可逐步扩大至大湾区各市,为纳税人带来确定性,并促进区内商业活动。  
  10. 缓和《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8号(修订本)》的影响 政府单方面决定对《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8号》作出重大改动,而未有事前发出通知或进行咨询,为香港税务环境带来了不必要的不确定性。正如总商会立法会代表林健锋致函时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指出,取消扣减对总收入(包括专利权、服务及管理费用)征收的海外预扣税,将影响香港相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并且对在海外经营业务或进行投资的本地纳税人不利。就此,我们建议向受有关修订影响的纳税人提供单方面的税务宽减。  
  11. 加快推行「工业4.0」 疫情凸显了香港加快推行「工业4.0」的迫切需要。尽管政府已设立资助计划鼓励重振新支柱产业,这项工作仍需要更多政策支持,例如随着工业用地的供应逐渐减少,当局应检讨土地用途,确保规管架构能够支援有意在港设立高增值生产线的企业,并促进他们的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借机检讨影响有关投资的过时法例,推动香港经济迈向多元化,同时创造服务业以外的职位。

总商会秘书处

(截至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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