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施政報告及主要建議書

2021-2022香港總商會財政預算建議書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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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商會2021-2022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書

自上一份財政預算案發表以來,新冠病毒危機對香港造成重大打擊,致使本地經濟不明朗因素增加,撰文之時,本港正爆發第四波疫情。

正如本會早前向行政長官提呈的2020年度《施政報告》建議書指出,減輕疫情造成的嚴重影響實在刻不容緩。認可疫苗的推出或帶來希望,但隨著最近確診個案回升,我們似乎得為疫情進一步惡化做好應對準備。

為此,本會繼續敦請政府推出類似我們去年呈交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書所提出的短期措施。本會亦關注到在「新常態」下,香港的經營環境必須轉型,邁向更可持續發展和有韌力的模式。為實現這一目標,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A. 應急措施

隨著本地確診個案數字反覆上落,企業持續受到不明朗因素困擾,營商格局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巨變。應對未知的變數已是一項挑戰,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就疫情在2021年(及之後)的各種發展趨勢積極制訂方案,並嚴格審視該等情況對本地企業構成的影響,為未來挑戰做好準備。短期而言,「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多項紓困措施發揮了一定的援助作用,我們促請政府延續此等支援計劃,協助受疫情影響的僱主和僱員渡過難關。為此,我們建議:

  1. 延長「保就業計劃」和「遙距營商計劃」三個月或直至有效疫苗面世為止。延長保就業計劃將有助紓緩失業情況,而延長遙距營商計劃則可促進數碼化發展。正如經合組織發表的最新一份《經濟展望》報告指出,繼續提供此等財政支援至關重要,對許多中小型企業尤甚,皆因這些企業是創造就業的主要動力。我們理解和認同政府審慎理財的必要,但經合組織表明,「市民和企業若然缺乏政府當前推出的大規模財政支援措施來應對衝擊,經濟損失恐怕會更大。由於極低息環境預計將維持一段時間,因此額外的注資可以而且應該維持下去,直到復蘇勢頭加強。」我們亦同意經合組織的觀點,認為「政策行動應更具針對性,以集中支援最有迫切需要的範疇,並促進復蘇。」為此,我們促請政府以更具針對性的方式延長各項援助措施,幫助中小企紓困,尤其是受疫情重挫的餐飲、旅遊、住宿和康樂,以及藝術和娛樂行業。  
  2. 暫緩強積金供款三至六個月。這項措施可適用於所有僱員或只適用於收入或強積金供款低於一定金額的僱員。從事疫情首當其衝的行業僱員正面臨收入大減,此舉尤其可助他們紓緩財政壓力。暫免強積金供款可為僱員和僱主帶來額外的可動用收入和資金周轉,讓他們稍為鬆一口氣。  
  3. 豁免2020/21評稅年度的暫繳稅,並加快退稅進度。這些措施均有助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從而紓緩資金周轉壓力。我們提倡制訂明確的退稅時間表,為納稅人提供實際有效的支援。由於此等措施以行政性質為主,故可迅速落實執行,而毋須進行立法修改。  
  4. 就2019/20財政年度的稅款提供退稅。如前所述,對於許多艱苦經營的企業來說,現金周轉是他們面臨的其中一項重大挑戰,而退稅措施可說是關鍵時刻的救命稻草,攸關企業存亡。  
  5. 下調利得稅和薪俸稅稅率1%,為期一年。即使減稅措施的生效時間有限,惟此舉可向市場傳遞一個強而有力的訊息,並能提振市場信心。減稅的刺激作用所帶來的益處,足以抵銷稅收減少的影響有餘。  
  6. 引入虧損轉回。受新冠病毒疫情影響,企業普遍錄得虧損,此時推出虧損轉回安排正合時宜。我們建議在限定時間內實施這一安排,期間企業可就其在2019/20年度和2020/21年度錄得的虧損提出虧損轉回申請,而虧損金額上限介乎200萬至300萬港元。

B. 前瞻措施

  1. 發行政府債券以保留財政實力 税基狹窄是香港存在已久的問題。考慮到要開拓可持續的新收入來源,我們建議政府積極探討通過發債籌集資金。因此,財政司司長在去年表示可能為新項目融資而發行基建債券,本會表示歡迎和支持。發行政府債券除了能夠減輕財政儲備的壓力,還可鞏固香港的資本市場和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2. 進一步發展長年期港元債券市場 隨著香港人口老化,加上當前的經濟挑戰,未來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更形重要。為減輕社會對政府的依賴,香港必須進一步發展長期儲蓄和退休收入市場。由於香港欠缺長期港元債市,本港的保險公司現時未能為市民提供全面的長期港元儲蓄計劃。有見及此,我們提倡通過(i)發行30年期政府債券,以及(ii)向發行長期債券的港企提供財政激勵措施,進一步發展長期港元債券市場。  
  3. 推動綠色金融 我們歡迎行政長官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多項措施,提升香港的環保能力和表現,致力在2050年之前實現碳中和。憑藉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加上應對氣候變化刻不容緩,而且日益受到重視,我們認為推動香港發展成為領先的綠色金融中心屬合理之舉。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外,政府應積極考慮擴大現有的綠色債券計劃,為綠色公共項目融資。正如第B1項所述,此舉還有助促進本地綠色債券市場發展。總商會正探討協助香港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案,並將適時提交我們的建議。  
  4. 強化稅務政策組 我們繼續提倡擴大稅務政策組的職能;為使其更有效履行提升香港稅務競爭力的使命,此乃當務之急。正如我們在過往提交的建議書指出,一個具備充足資源和人手的稅務政策組應能負起其首要責任——檢討財政政策,並提出建議。這種分工方式讓稅務局可專注執行政策。  
  5. 全面檢討香港稅制 經合組織發表「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BEPS)2.0方案,提倡向數碼經濟徵稅,並設立全球最低稅率,對香港稅制(尤其是優惠稅率及跨國企業)或會造成重大影響。有見及此,為維持香港長遠的稅務競爭力和財政可持續性,我們建議政府藉此機會全面檢討和更新稅制。  
  6. 鼓勵設立地區總部 香港一直為有意進軍活躍的亞太區市場的海內外企業提供世界級的便利營商環境。儘管香港依然是具吸引力的營商目的地,惟我們也得維持本港作為通往內地市場的首選門戶的相對優勢。由於企業財資中心通常設於地區總部,而在本港現有的企業財資中心制度下,指定活動可享有8.25%的優惠稅率,我們再三促請當局把有關稅務優惠擴大至涵蓋地區總部,以提升香港作為商業營運中心的吸引力。  
  7. 擴大香港的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網絡 我們支持政府積極爭取與香港的貿易夥伴達成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並欣見截至2020年10月為止已訂立45項有關協定,另有12項處於不同的談判階段。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的效益會隨著網絡擴大而增加,這將有利推進我們在上文提及吸引更多地區總部來港的建議。本會繼續支持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並期待與之密切合作。  
  8. 全面檢討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及退休政策 香港強積金制度自20年前實施以來一直逐步演變。這些變動雖然可取,但仍有必要進行重大、徹底的改革,令計劃得以發揮成效。面對人口老化及預期壽命延長,要滿足退休生活的財務需要,解決投資回報是否足夠及增加供款的能力或誘因等問題,便更見迫切。當局應鼓勵市民增加供款,使香港的替代率(現約40%)能夠提升至經合組織平均60%的水平。此外,全面檢討亦應包括重新檢視對沖機制。  
  9. 精簡預先定價安排程序 香港應精簡預先定價安排的申請程序,使之可在三個月內完成,與在深圳申請所需的時間看齊。經精簡的預先定價安排可逐步擴大至大灣區各市,為納稅人帶來確定性,並促進區內商業活動。  
  10. 緩和《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28號(修訂本)》的影響 政府單方面決定對《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28號》作出重大改動,而未有事前發出通知或進行諮詢,為香港稅務環境帶來了不必要的不確定性。正如總商會立法會代表林健鋒致函時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指出,取消扣減對總收入(包括專利權、服務及管理費用)徵收的海外預扣税,將影響香港相對跨國企業的吸引力和競爭力,並且對在海外經營業務或進行投資的本地納稅人不利。就此,我們建議向受有關修訂影響的納稅人提供單方面的稅務寬減。  
  11. 加快推行「工業4.0」 疫情凸顯了香港加快推行「工業4.0」的迫切需要。儘管政府已設立資助計劃鼓勵重振新支柱產業,這項工作仍需要更多政策支持,例如隨著工業用地的供應逐漸減少,當局應檢討土地用途,確保規管架構能夠支援有意在港設立高增值生產線的企業,並促進他們的持續發展。與此同時,政府也應藉機檢討影響有關投資的過時法例,推動香港經濟邁向多元化,同時創造服務業以外的職位。

總商會秘書處

(截至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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