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施政报告及主要建议书, 经济政策

2023/24年度《施政报告》建议书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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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总商会2023年《施政报告》建议书

1.    重建香港形象

1.1    香港要努力连系海外市场,积极向外推广自身优势。我们欢迎政府重点向中东和东盟等地区市场进行推广;然而面对地缘政治紧张局面,香港作为国际城市,与英国、欧盟及美国等主要伙伴继续加强联系亦同样重要。就此,我们欣赏香港交易所于去年底在纽约开设办事处,并希望当局能投放更多资源扩大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在西方市场的网络,藉此纠正国际社会对香港的误解,同时向外推广香港的正面形象。

1.2    为此,我们建议向外推广香港时,应把重点集中在以下方面:

1.2.1    重申香港作为国际城市的地位,有别于其他内地城市,包括大湾区内其他城市; 1.2.2    消除港区国家安全法引起的忧虑和误解;以及  1.2.3    强调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享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能担当连接内地与世界各地的超级联系人。

1.3    我们深信,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能为香港带来莫大裨益,有助应对一些困扰本地社会的更迫切问题,例如人力资本短缺(详述于下节)。

2    人力资本

2.1    我们欢迎政府最近优化「补充劳工计划」,以助应对短期需求,具体措施包括从9月初起暂停执行有关计划下26个职位类别一般不得输入劳工的规定,为期两年。不过,当局亦要考虑中长期的人力需要,并做好准备,确保香港未来有充足的技术人才供应。 

2.2    就此,我们提出以下施政重点:

2.2.1    确保教育、医疗和培训等基本设施和服务的供应,以吸引海外专才,包括内地以外的人才;

2.2.2    扩大人力库,方法包括鼓励育有子女的妇女重返职场,以及提升体格壮健的年长雇员的技能;

2.2.3    利用优化「补充劳工计划」提供的津贴,投放资源(再)培训本地建筑工人。广泛来说,现有计划应予以检讨和完善,例如为符合资格的成年人提供港币25,000元进修和再培训资助的「持续进修基金」,以及职业训练局协助本地企业提升雇员的高端科技能力的资助计划:

2.2.4    扩大「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以涵盖全球百强大学和职业学院以外,即全球排名第200至300位领先学府的优秀STEAM(即科学、科技、工程、艺术和数学)和多国语言人才。为便利雇主善用「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提供的人才库,当局可考虑设立数据库,备存经计划输入的人才数据;

2.2.5    克服金融服务业的规管障碍,招募内地人才为更多的高资产净值人士提供服务。为促进跨境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和交付,银行业需要培育熟悉两地规管架构和客户喜好的人才。培育在港的内地人才,协助他们掌握银行业的最佳做法和国际标准,亦同样重要。我们希望政府能透过推出逆向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或校园招募计划,帮助银行从内地招聘驻港的职位。邀请不同政府部门,尤其是有参与大湾区事务经验的机构组成人才单位,亦有利区内的人才发展;以及

2.2.6    帮助雇员装备自己,以配合人工智能(AI)驱动的工作转型,并鼓励广泛分享和享用AI带来的效益。这将需要培育大量的本地STEAM及计算机科学人才,而方法包括扩充幼儿园、小学及中学的STEAM和数码培训计划,加强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和AI课程和计划,以及为修读计算机科学和AI学位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及津贴。此外,当局可透过提供研发资助,以提升AI和科技的认知水平,亦可将AI及相关技术融入领域的专门知识,以推动跨学科教育,协助毕业生做好准备,迎向日益以AI为导向的未来工作模式。

3    土地及房屋

3.1    房屋乃至土地对民生和经济发展十分重要,故一直是香港的首要关注议题。就此,总商会已在去年的《施政报告》建议书详述相关意见,并促请政府再次慎重考虑本会提出的建议。

3.2    短期而言,我们认为当局应优先落实下列措施:

3.2.1    公布撤销遏抑楼市需求的「辣招」的时间表。利率上升,加上环球市场前景黯淡,意味短期内楼价回升的风险不大。若不撤辣,或会加剧缩减财富效应,打击消费者信心和抑制消费;

3.2.2    精简和加快法定发展程序,以增加可发展用地的供应; 

3.2.3    透过检视法例、立法程序和机构(如《郊野公园条例》、《城市规划条例》、《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渔农自然护理署,以及其他部门和机构),探讨在绿化带的周边物色及有限度地改划合适的用地作住宅及商业用途,以期在发展目标与郊野康乐设施之间取得平衡;以及

3.2.4    推动市区更新,方法包括尽快降低强制售卖门坎。此举可优化生活环境,并减少楼宇老化失修的相关风险,从而改善公众卫生及安全。

4    金融服务

  • 重点企业

4.1    香港的金融机构生态系统发展成熟、活力充沛。随着金融业不断演变,新兴市场投资者积极寻求进军全球资本市场,本港的生态系统需要引入新血。

4.2    香港有空间吸纳各类机构投资者,包括对冲基金、退休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可发挥香港的超级联系人优势,为有意投资中国的中东和东盟主权财富基金及各地其他机构搭桥铺路,连系内地地方政府。 

  • 人民币国际化

4.3    要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广泛应用,我们建议善用各项互联互通机制,详述如下:

4.3.1    「沪港通」及「深港通」:容许大手交易,以及进行非恒生指数成分股、非香港交易所买卖基金和首次公开招股交易;同时扩大北向交易的合资格股票范围; 

4.3.2    「债券通」:容许回购协议交易,以提供重要的融资工具,或考虑设立「回购协议通」机制;以及

4.3.3    「互换通」:完善北向交易的结算及交收安排,以促进外国投资者的参与,从而增加流动性。

4.4    与此同时,政府应考虑:

4.4.1    增加非中国相关离岸人民币产品的种类,鼓励外国企业善用人民币存款,减少将人民币兑换美元;

4.4.2    鼓励非内地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为此制定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基准。进一步措施包括在香港引入人民币债券期货市场,与互换交易相比,这项对冲工具可更有效管理与中国债券投资组合相关的风险;

4.4.3    提高人民币在香港的流动性,方法包括(1)提供政策支持,在香港接纳在岸债券为抵押品,让本地银行可在回购协议活动中运用这类资产,以取得金管局提供的流动资金;以及(2)制定稳健灵活的规管框架,便利企业兑换在岸人民币,以满足对冲需求。这将有助香港提升竞争力,领先新加坡和伦敦等离岸人民币中心;以及

4.4.4    利用点心债券市场和「南向债券通」,吸引更多非内地债券发行商。为此,当局需要精简和扩大「南向债券通」,增加交易配额,并鼓励投资者参与。离岸人民币贷款市场以在岸最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极具潜力,惟香港缺乏对冲工具,窒碍市场发展。透过优化「互换通」机制,银行将可进行在岸债券对冲以外的交易,包括离岸人民币最优惠利率贷款组合。

  • 家族办公室

4.5    自家族办公室制度在香港实施以来,本地和内地实体均对此深感兴趣。家族办公室决定选址前,通常会就税务和法律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事先裁定。

4.6    为鼓励及协助家族办公室落户香港,我们建议:

4.6.1    透过不同渠道提供适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官员/机关、传媒报导和推广活动。为提高清晰度和曝光率,有关内容可包括和在香港设立家族办公室享有的税务优惠和优势;以及

4.6.2    推出财政宽减措施及相关计划,以助香港发展成为慈善枢纽。新加坡于7月推出慈善捐款税务优惠计划,家族办公室可就气候相关投资和混合融资获宽免缴税。此外,捐赠者建议基金在美国和新加坡十分盛行,香港可借鉴学习,例如参考如何实施相关税务优惠。

  • 财富管理

4.7    我们认为政府是时候考虑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理财通计划,包括检讨产品范围和风险评级、投资额、销售流程、咨询流程及市场推广。具体而言,我们建议::

4.7.1    容许非理财通内地客户遥距开立香港账户;

4.7.2    扩大获准为香港居民遥距开立中国账户的合资格金融机构名单,以涵盖非内地金融机构,促进公平竞争;

4.7.3    允许遥距销售保险产品予内地及香港居民,补足以客户服务和缴付保费为主的「保险通」;

4.7.4    提升跨境和外汇汇款上限,而有关安排可限于大湾区内进行的转账和存款;

4.7.5    容许香港银行在内地向客户提供支持和顾问服务,包括分析市场动向和检视投资组合,惟不得主动推销;以及  

4.7.6    参考新加坡等区内其他市场的做法,简化对所有香港客户的投资销售过程,尤其是风险披露要求。

  • 绿色及可持续金融

4.8    全球日益重视可持续经济发展,世界各地亦透过投资创造正面的环境效益,香港将可从中获益。要加强香港作为顶尖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们可采取以下措施:

4.8.1    制定绿色金融路线图或策略,引领香港绿色金融发展;

4.8.2    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诱因,鼓励他们为更广泛的行业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绿色债券及可持续项目贷款;

4.8.3    设立绿色信贷保证计划,鼓励银行贷款予投放资源发展可持续项目的中小企业;

4.8.4    发展绿色投资基金,为可持续基建项目供资;

4.8.5    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及推广低碳技术,方法包括投资发展太阳能、风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激励私人界别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以及在碳捕集及储存方面投放资源;

4.8.6    投资循环经济措施,例如发展跨界别合作伙伴关系,并建立可持续供应链;以及

4.8.7    规定绿色贷款及可持续贷款须与减碳效益挂钩。

5    旅游业

5.1    香港在2023年全面恢复对外开放,稳步迈向复苏。展开「你好,香港!」等宣传活动有助推动入境旅游,但长远而言,我们需要为推动可持续旅游制定全方位策略,更着重为游客提供优质体验。

5.2    我们就改善香港旅游业提出多项建议,致力发挥本港的既有优势,例如世界级郊野公园、国际盛事、文化遗产和独特魅力。政府可迅速利用这些优势吸引游客,尤其是个人常客等高效益旅客。我们的建议包括:

5.2.1    拓展多元化旅游活动,例如加强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与网红合作,透过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推广传统节日及盛事,包括佛诞、太平清醮及端午节;  

5.2.2    继续推行盛事旅游策略,以本港盛事的地方色彩、标志性或规模作卖点, 而策略规划过程应以客为本。有关策略可涵盖体育、文艺和商务盛事,以达到吸引更多游客的预期效果,同时提升香港的形象和魅力。除了因应个别行业的特色制定盛事发展策略框架,盛事的举办次数和规模亦是考虑因素。因此,当局可研究为相关业界制定多元化的盛事活动清单,包罗特色(恒常)及大型(一次性)盛事。

5.2.3    诚如总商会于2022年《施政报告》建议书所指,香港应善用18区的文化和历史特色,推广并提振本地旅游。举例说,香港仔鱼类批发市场可重新发展为旅游景点,以推广香港的传统渔业文化;

5.2.4    完善郊区交通服务,使新界和离岛的郊野公园和康乐场地更方便易达。港铁公司于大棠赏枫季节开设特别巴士路线,来往朗屏港铁站和元朗大榄郊野公园,便是值得参考的成功先例。我们认为,其他位于郊区的旅游景点应仿效有关措施,以鼓励游客探索乡郊。与此同时,来往启德邮轮码头的公共交通网络亦应予改善,为邮轮乘客提供无缝可靠的接驳服务,以便他们游览本港其他特色景点;

5.2.5    善用香港的世界级海上康乐环境,提供广泛多元的水上活动,例如帆船、划艇和游船河等。发展海上康乐业除了有益个人社交和健康,亦能带来庞大就业机会和经济效益,因此当局应提供合适的设施,并推出相关的土地和海洋政策配套,由商界落实发展;

5.2.6    反思如何吸引潜在旅客,并为他们带来全方位/完整体验。这需要政府各部门、旅发局及业界携手合作,以提升的士业(包括车辆状况、客户服务及付款方式缺乏弹性等问题)及客户服务业(处理并改善态度问题)等行业的服务质素。传统景点亦可进行检讨及翻新,以增进和维持旅客的兴趣;

5.2.7    考虑及预防过度旅游问题,以免对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以及为本地居民带来潜在影响。为免出现过度挤迫和旅游疲劳的情况,当局应考虑在一些热门景点引入交通流量监测系统,避免过度旅游之余,亦能维持本港旅游业的优质服务水平;以及

5.2.8    香港向海外市场进行推广的同时,亦应积极推动本地消费。旅游限制解除后,本地居民随即前往外地旅游消费,发放消费券抵销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发展夜市经济亦是促进本地消费的可行方法,但餐饮业提出的关注亦应予考虑,避免市场受到蚕食。政策支持是倡议成功落实推行的关键,包括安排合适的场地、提供卫生服务和交通网络等基建配套,以及确保劳工供应充足等。在理想情况下,夜市应由市场主导,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6    物流及运输

6.1    香港的经济发展与贸易表现息息相关。因此,施政重点应继续放在贸易和物流业上,确保这些支柱产业维持稳健。

6.2    就此,本会建议政府:

6.2.1    加快推出第三亦即最后阶段的「贸易单一窗口」,便利业界提交进出口贸易文件;

6.2.2    设立数据共享平台,让中港两地的海关机构共享数据,以便进行清关活动;

6.2.3    在业界的支持下,继续与内地海关商讨扩大「绿色通道物流」的范围,例如与大湾区以外的省份开通「跨境一锁计划」,类似今年6月与湖南试行的快速通关计划。这将有助开发和增加广西、贵州和河南等内陆地区的经济潜力,香港作为这些地区市场的首选门户,亦可从中获益;

6.2.4    利用香港机场管理局开发的「货运数据平台」,加快推出智慧港口计划;由于空运及海运业涉及的议题、程序和持分者均大致相同或近似,故只需把该平台现行的处理范围扩大至涵盖海运业;

6.2.5    成立港口管理局,促进及支持香港海运业的经济和策略权益,并定位香港港口为超级联系人,与其他港口区别开来,同时提升大湾区港口集群的国际地位;

6.2.6    为现代物流业发展建立土地储备,而为配合跨境基建的持续发展,北部都会区可谓最适合不过;

6.2.7    特区可望成功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议》,当局可引入转运法例,进一步推动相关活动,并利用香港的转口港贸易模式处理高价值商品;

6.2.8    推出港珠澳大桥自动驾驶车辆(自动车)先导计划,并设立电动车专道,以纾缓跨境司机不足;在计划下,两地其中一方的营运商将负责在指定出入境口岸管理自动车的收发。在安全和可行的情况下, 有关计划可扩大至其他跨境通道,例如深圳湾公路大桥;

6.2.9    在香港实施邮政编码制度,提升私人住宅和企业的邮件派递效率和准确度。这种制度能完善收件和派送程序,大大促进电子商贸发展;以及

6.2.10    向航空公司和其他承运商提供补贴,吸引他们在特区设立业务,从而提升香港作为区内首选国际运输枢纽的价值定位。

7    中小企业

7.1    尽管防疫相关限制已解除,本港的中小企业仍持续面对经济逆风。多个因素导致香港一些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复苏较预期弱。国际关系日益紧张,亦令贸易投资活动受压。 

7.2    为支持和协助中小企应对这些环境,我们提倡:

7.2.1    「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八成信贷担保产品」、「九成信贷担保产品」及「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的申请期限再延长一年到2025年3月;

7.2.2    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提高「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的累计资助金额上限,让计划达到支持中小企的预期目的;

7.2.3    把不同海外市场的贸易规则(包括来自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数据)编纂成网上资料,为中小企出口商提供指南,以便做好贸易合规规划:

7.2.4    为从事零售和旅游业的中小企提供支持,例如推出资助计划推动营运自动化,包括安装电子服务站、引入生成式AI技术及采用电子支付服务;

7.2.5    透过「商业数据通」提供从政府来源取得的商业数据,协助评估中小企的信贷风险。与政府机构进行的交易数据(如行为、支付、装运及海关资料),能让中小企更容易取得银行融资(包括装运前及装运后融资);以及

7.2.6    推出类似英国、东盟和中东等地的加速付款计划,在疫后支持涉及合约金额达数亿到十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在这些计划下,政府负责管理或与银行联合开发一个平台,让供货商能以政府合约下发出的尚未到期应收票据作抵押,尽早取得融资。有别于美国财政部的及时付款折扣安排,这项措施能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因为供货商毋须受固定的付款条件约束,而是按需要获取融资贷款。这些做法可有效协助中小企供货商维持资金周转,同时降低取得营运资金的成本。

7.3    要实现香港的减碳目标,中小企业必须得到适切的支持,而且有充分的准备。随着适当和全面审计排放量的做法日渐普及,而中小企是企业价值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这一点尤其重要。为此,我们建议:

7.3.1    为行业主导的可持续措施提供资助和资源,以支持中小企业采用可持续的作业方式;

7.3.2    发展和资助培训及教育课程,让中小企了解可持续作业和技术的好处,以及推行方式;

7.3.3    设立可持续认证计划,肯定中小企为可持续发展付出努力之余,亦为他们提供市场推广的机会;

7.3.4    中小企业投放资源采用可再生能源或能源效益措施,或采用可持续作业方式,可获得财政奖励或补助;以及

7.3.5    开发一个网络或平台,让中小企分享最佳的可持续建筑方式、知识和技术。

8    创新科技(创科)

  • 规划

8.1    为推动短、中、长期的创科发展,我们建议政府的施政重点如下:

8.1.1    在短期内应集中推动香港发展为智慧城市,积极鼓励及支持于航空、运输及环保等重要领域应用科技;

8.1.2    中期方面,应制定具体策略,为市场引入现有技术,重点领域包括第三代互联网(Web3)、虚拟资产、区块链、知识产权贸易和数据建模等,并尽快就数据中心的发展制定优先范畴;以及

8.1.3    长远而言,政府应研究推出与国家发展方针一致的措施。

  • 初创企业

8.2    在政策措施的成功基础上,当局可在人才、金融和科技方面持续提供支持,进一步完善香港的初创生态系统,尤其是促进金融科技生态系统发展,以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创科枢纽的角色。我们提倡:

8.2.1    设立金融科技就业平台,阐明入职要求,并配对金融科技企业与经验丰富的潜在求职者;

8.2.2    扩大实习计划的范围,纳入银行以外的金融科技企业;

8.2.3    建立中央平台,让金融科技企业与私人市场投资者互相认识和交流;

8.2.4    设立中央数据库,记录获得预先批核的金融科技企业的资料,以精简供货商的市场准入程序,并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以及

8.2.5    建立「金融科技桥梁」,并与更广泛的跨界别市场订立技术转移协议。

  • 法律改革

8.3    政府已表明将于今年稍后或明年就有关私隐、版权、网络安全、网络罪案和国家安全事务的法例提出修订。我们冀尽快传达业界意见,力臻完善相关法例,为修例过程出一分力。

  • 亚太区数据枢纽 

8.4    随着亚洲多国陆续实施数据本地化规定,商界期望政府能就香港与内地及其他主要亚洲市场之间的数据转移制定更全面和具透明度的策略。

8.5    我们欢迎政府最近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签署合作备忘录,促进内地数据流通至香港。政府应向商界讲解新安排带来的好处,以释除疑虑。

8.6    在亚洲其他地区方面,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已实施新的数据本地化要求。由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均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与香港的贸易联系亦日趋密切,我们希望政府积极促进香港与两国之间的数据流通。

9    宜居城市

  • 道路运输(商用车辆) 

9.1    为加快采用低碳货车,我们建议: 

9.1.1    厘清政府的公共建设转型计划。市场上有氢能和电动车辆等各种方案,可供有意转用低碳商用货车的企业选用。透彻了解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可提升商界对车队作出长远投资的信心; 

9.1.2    调高「新能源运输基金」向每家公司提供的资助上限,鼓励商界试行低碳运输;

9.1.3    为商用电动车及氢能车物色安装充电/加氢设施的合适地点;以及

9.1.4    放宽或豁免电动车的负载要求,推动重型及中型货车转用电动车,以产生气候和空气质素效益。目前,电池占车辆总载重量一至两成(视乎车辆型号而定),令动力系统的重量有所增加,除了降低电动车辆相对于内燃引擎车辆的承载重量,超载招致的罚款亦会减低采用电动车的商业诱因。以英国为例,当地法例容许某类零排放车辆的总重量放宽2.0公吨,替代燃料车辆则为1.0公吨。

  • 道路运输(公共)

9.1.5    推出措施鼓励使用电动车辆和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使用私家车; 

9.1.6    考虑延长「一换一」税务优惠,或取消向电动或氢能车辆征税;

9.1.7    建立全面的公共运输系统,以满足全港(包括市郊地区)居民的需要,目的是减少依赖私家车;

9.1.8    提供绿色公共交通车费优惠或补贴,以扩大与化石燃料交通工具的车费差距;

9.1.9    建设单车径和行人路网络,为全港市民(包括残障人士)提供安全畅达的出行环境;

9.1.10    鼓励应用智能运输科技,以改善交通流量、纾缓挤塞和减少排放;

9.1.11    加快禁止化石燃料车辆及重型车辆的销售和首次登记的时间表(现为2035年);

9.1.12    推广可持续运输及鼓励使用电动车,方法包括提供财政利益、改善充电设施,以及设立低排放区;

9.1.13    简化运输署的电动及氢能车辆首次登记程序;

9.1.14    为电动车提供免费公共泊车点,配备收费充电设施;以及

9.1.15    订立渐进的目标,透过与电力业携手合作,增加建筑物的电力供应,务求在所有室内和室外停车处安装100%电动车充电设施。

  • 航空运输 

9.2    为保持国际航空枢纽的地位,香港应推动在香港国际机场采用可持续航空燃油(SAF),支持航空业达至净零碳排放的目标,并配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22年9月向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提交的《「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该规划提出措施,加快建立SAF认证机制,并协助主要机场兴建SAF基建设施及增加应用SAF。我们建议如下:

9.2.1    成立由政府主导的商业和学术联盟,类似英国的飞行零碳委员会(Jet Zero Council)和新加坡的国际顾问委员会(International Advisory Panel),推动创新科技应用,并制定SAF路线图,以实现航空零排放;

9.2.2    与大湾区伙伴合作,透过以下方式发展SAF供应链: a)    为SAF厂房和燃油测试商业化提供资助。例如英国政府已拨款1,500万英镑设立先进燃油基金,香港可成立类似的基金,协助航空公司采用SAF,并支持本地机构进行相关的研发工作; b)    参考大亚湾核电厂向香港供电的安排,研究在大湾区生产SAF以供香港使用;以及 c)    发展香港成为SAF适航认证技术工程中心,并扩展服务至更广泛地区。

  • 航海运输

9.3    我们建议当局研究在香港发展绿色燃油补给业(包括所需的适当规管及健康、安全和环境制度),特别集中探讨在港发展液化天然气,乃至从大湾区/内地输入其他绿色燃料的可行性。香港海运业要从液化天然气转向真正的净零替代燃料,这是合理的下一步。与此同时,当局应加快在香港建设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务求能较现时设定的2025年目标更早落成。

  • 建筑物

9.4    提高建筑物能源效益是香港减碳计划的重要一环。为了向企业、发展商和业主提供工具和诱因,以升级能源效益较低的建筑物和发展绿色建筑,我们提倡: 

9.4.1    环境及生态局应与屋宇署和专业团体合作,制定全面的政策框架,确立优先处理事项、方法和制度安排。与此同时,当局应推行翻新认证计划,以及下述建议;

9.4.2    更新《能源审核守则》,确保定期审视建筑物的实施情况,并把握能源审核带来的能源管理机遇;

9.4.3    为商厦和出租处所引入强制能源表现评级制度,并为不同类型的楼宇和处所制定能源强度标准;

9.4.4    检讨现行的「综合传热值(OTTV)」和「住宅传热值(RTTV)」标准;

9.4.5    将《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建筑物外壳组成部分,或提升OTTV/RTTV的个别标准,使其不仅适用于建筑楼层,亦适用于评估墙壁、窗户、楼面和天花等结构的隔热性能;

9.4.6    将总楼面面积宽免与绿色建筑的实际表现挂钩,例如推出分级制优惠,按建筑物的BEAM(建筑材料排放核算) Plus评级,提供总楼面面积宽免; 

9.4.7    为小企业和住宅用户提供资助/货款,鼓励翻新楼宇和更换能效较低的设备;鼓励善用本港两间电力公司为能源效益提升项目提供的低息或免息货款;

9.4.8    引入公私营合作模式,由政府向商厦的大型能效翻新工程提供绿色金融支持,以及潜在的融资担保,或建立公认的标准表现合约框架/财政(如税务)支持措施,鼓励低能效楼宇的业主和服务供货商及早展开翻新工程;

9.4.9    出租商厦单位时透过鼓励采用环保措施(绿色租赁政策),推动商厦实现碳中和营运,例如在租约中加入数据共享、建筑物能源表现要求及管理方式等条款; 

9.4.10    鼓励公私营项目在新建筑工程中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施工和业务整合阶段采用最新的4D、5D或6D模型,以促进数码化管理和精简工作流程、加强协作、增加生产力、完善实时成本规划和管理、确保优质监察及降低风险;以及

9.4.11    透过为新建公共楼宇重新校验、采用节能技术和引入隐含碳表现监察系统,牵头提升公共建筑管理或营运的能源效益。  

  • 废物管理

9.5    香港要实践逐步停用堆填区的计划,必须制定全面的废物管理计划,涵盖源头减废和回收再用范畴,并充分利用大湾区各城市的协同能力。要推动回收业持续发展,本港需要提供高效的废物分类设施,以回收价值较高的物料。我们建议如下:

9.5.1    与大湾区城市展开对话,讨论废物管理合作方案,以及促进可回收再造的贵重物料运往区内指定的回收设施。提供物流支持,协助将可回收物料运往指定设施,以提升整体废物分流表现;

9.5.2    改划已关闭的堆填区,以供兴建废物回收设施,在回收价值较高的物料之余,同时促进香港和大湾区回收业的发展;

9.5.3    增加新建商业和住宅大厦的总楼面面积宽免。为提供充足空间进行废物源头分类,垃圾房的面积需要大幅扩大,并安装智能科技;

9.5.4    为建筑物拆卸、加建和改动工程订立回收比率,并规定楼宇采用一定比例的再生物料,例如要求分析建筑物整个生命周期的隐含排放,并为市区楼宇订立隐含碳排目标,以推动使用低隐含碳或再生钢材及混凝土,促进建筑工地电气化,并透过优化结构达致轻质设计;

9.5.5    规定在展开拆卸或大型翻新工程前进行审计,并详细记录可重用或回收再造的产品和物料;

9.5.6    在设计时间考虑物料在楼宇内的循环流动。开发商应制定初步废物管理计划,涵盖处置、分类、储存、运送及收集程序;

9.5.7    为都市废物收费计划做好准备,包括提供诱因鼓励安装废物管理设施,例如在大厦设置智能垃圾桶,培养用户的回收习惯; 

9.5.8    为即将实施的即弃塑料餐具规管做好准备,例如支持商界研发可持续替代餐具或餐具重用系统; 

9.5.9    检讨招致产生废物这个非预期后果的法例。其中一个例子为第374章《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规例》第28条,规定汽车所有玻璃或透明物料必须清晰/不经染色,换言之,进口车辆如装有灰色玻璃,必须进行改装以符合规定。值得留意的是,英国和日本均未有限制车尾挡风玻璃或后座车窗的染色,惟车头挡风玻璃和前座车窗须维持至少75%透光率;以及

9.5.10    尽管塑料饮料容器及纸包盒生产者责任计划可推动回收再用和把消费后废物从堆填区分流,惟这项政策工具未有鼓励生产商考虑在产品设计时间预防产生废物。在「低碳绿色科研基金」下设立环保产品设计专项基金,可激励饮料制造商采用环保设计,从源头减废。这些设计包括:采用轻质物料、增加可回收性(如无标签、无色),或融入更多再生物料的成分。

  • 人才

9.6    要实现香港的碳中和目标,需要采取全方位的行动,包括技术及工作转型。随着市场对企业可持续数据的披露、策略制定和绿色金融产品的需求上升,香港需要愈来愈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专才。要培育和保留本地ESG人才,同时吸纳全球各地的优才,我们建议如下:

9.6.1    短至中期:输入人才有助填补现有的缺口,尤其是中高级管理职位: a)    新推出的「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应能发挥作用。当局可考虑进一步修订入境规定,例如: i)    处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新毕业生提出的C类申请时,优先向ESG专才发出高端人才通行证, ii)    就某些市场需求殷切的人才(如ESG专才)放宽计划门坎,引入全球百强大学以外的人才,或 iii)    扩大「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人才清单下ESG的定义,以涵盖特定的金融相关角色以外的专才; b)    鼓励ESG顾问公司落户香港,新加坡在这方面十分成功;以及  c)    延续「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培训先导计划」,资助市场从业员接受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相关的培训,培育未来人才。

9.6.2    长期:完善课程、津贴和标准,以确保未来ESG人才供应充足,方法包括: a)    鼓励本地及国际中小学实践和教授ESG; b)    与大学及行业协会合作,把ESG培训融入经济、金融、会计及持续专业发展课程; c)    推动ESG教育,资助相关的教育及专业机构提供认可课程,并扩大现有资助范围,以涵盖国际可持续发展专业人士协会等机构推荐的培训;以及 d)    设立专业资历委员会,与国际标准和要求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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