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工貿易政策調整最新發展情況
2007年8月10日
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於7月23日聯合發出2007年第44號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就此,本會一直予以關注,並迅速行動,向有關政府機構反映意見。7月30日,本會代表連同香港其他四家商會代表共赴廣州,與廣東省常務副省長湯炳權、廣東省外經貿廳廳長梁耀文及其官員進行會談,反映此次政策調整對香港加工企業的影響。廣東省承諾將與中央政府和香港企業加強溝通,務求盡量減低政策調整所帶來的影響。 此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8月3日召開的首次「支援加工貿易專責小組」會議中,本會代表以小組成員身份參與該項會議,並共同討論加工貿易政策調整的最新發展情況及應對措施。當局在會上回應時表示,已向中央政府及商務部反映港商的憂慮和建議,並提供了商務部就44號公告實施的補充說明。有關補充請參見附件。 與會代表又建議當局多向中央表達港商的訴求,並就商界所關心的加工貿易發展方向給予清晰的政策指引,以協助香港的加工企業轉型和升級。另外,就「保證金」問題,早前商會會代表表示希望香港銀行能夠爲港企提供擔保,並去信銀行公會反映廠商意見,以尋求良策減低港企的資金壓力,這方面香港政府已開始與有關方面進行研究及磋商。 此外,根據補充說明中關於第44號公告第五條的解釋,於7月23日前已承接過加工貿易委託加工業務、且不具有外貿權的東部地區生産企業,應於10月23日前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並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畢企業轉型手續。請有關港商予以關注。 本會中國委員會正就加工貿易政策成立專題小組,來收集會員意見,以便提交「支援加工貿易專責小組」作參考。鑒於此次政策調整對從事加工貿易的港商影響重大,本會會繼續跟進事態發展,並在本會網站更新及張貼有關加工貿易的調整內容和通告,敬希港商密切注意。如對此規定有任何疑問或意見,或有興趣加入中國委員會的加工貿易政策專題小組,歡迎與本會秘書處盧慧賢女士(電話:852-2823 1232;電郵:[email protected])聯絡。 恭頌 大安! 香港總商會 總裁 方志偉 謹啓 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商務部關於2007年第44號公告「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的補充說明 Remarks : For the English version of this circular, please contact Ms. Wendy Chan at 2823 1207 or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