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总商会 召开周年会员大会通告

本会谨订于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6时正假座香港湾仔博览道一号香港会议展览中心N101号会议室举行周年会员大会,敬希会员垂注。

周年会员大会的议程如下:

(一) 选出6位理事会理事。

(二) 考虑并(如认为合适)通过建议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三) 省览本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理事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

(四) 委任核数师及厘定核数师酬金。

(五) 讨论其他事项或动议,惟必须于开会日之前14日或以上预先通知。

日期:2016年4月18日

承理事会命

袁莎妮 总裁

重要附注 附注1: 根据本会《组织细则》第20条,以及在符合第5条的情况下,每名正式会员均有权投一票。投票者必须为会员公司的获授权投票人(即公司首席代表)。获授权投票人可被要求提供身份证明。

附注2: 根据《组织细则》第21A条,有权出席及于上述会员大会投票的会员,可委任一位代理人出席会员大会及代其投票。代理人本身毋须为本会会员。有意委任投票代理人的会员只可委任一名代理人,若委任多于一名投票代理人,则其所委任的全部代理人均失效。

附注3: 会员必须将随附的投票代理人委托书于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6时或之前,送抵投票代理人委托书上注明的地址,方视作有效。

香港总商会 周年会员大会 议程一:选出6位理事会理事

(一) 下列6位理事会理事依照本会《组织细则》第25条(a)及25条(b)规定卸任:

陈瑞娟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周维正        其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傅育宁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冯玉麟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夏雅朗        Hari Harilela Ltd 彭耀佳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上述6个空缺,将由:

甲. 下列5位理事根据本会《组织细则》第25条(c)参加竞选连任:

陈瑞娟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周维正        其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冯玉麟        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夏雅朗        Hari Harilela Ltd 彭耀佳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

乙. 下列会员根据本会《组织细则》第26条及则例第4条参加竞选:

岳毅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三) 根据本会《组织细则》第25条(c)及第26条及则例第4条,上述会员均符合竞选连任或参选的资格。

 

袁莎妮 总裁

2016年4月18日  

香港总商会 周年会员大会 议程二:考虑并(如认为合适)通过建议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建议修订《组织细则》

「理事会知悉,根据上届周年会员大会于2015年5月18日通过的普通决议案,秘书处已拟订一份细则草案,加入有关理事卸任的修订条文,以及理事会认为有需要修订的其他细则。 理事会现议决以下决议案已获批准及通过为总商会的特别决议案: 标示为附件及附件所载的规定已获批准及采纳为总商会《组织细则》,并取代及摒除总商会所有现有的组织大纲及细则。」

(以上中文译本只供参考,一切内容以英文版本为准)

 

袁莎妮 总裁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香港总商会《组织细则》(中文翻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