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周年會員大會
2016年4月18日
香港總商會 召開周年會員大會通告
本會謹訂於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6時正假座香港灣仔博覽道一號香港會議展覽中心N101號會議室舉行周年會員大會,敬希會員垂注。
周年會員大會的議程如下:
(一) 選出6位理事會理事。
(二) 考慮並(如認爲合適)通過建議決議案爲特別決議案。
(三) 省覽本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理事會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四) 委任核數師及釐定核數師酬金。
(五) 討論其他事項或動議,惟必須於開會日之前14日或以上預先通知。
日期:2016年4月18日
承理事會命
袁莎妮 總裁
重要附註 附註1: 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0條,以及在符合第5條的情況下,每名正式會員均有權投一票。投票者必須為會員公司的獲授權投票人(即公司首席代表)。獲授權投票人可被要求提供身份證明。
附註2: 根據《組織細則》第21A條,有權出席及於上述會員大會投票的會員,可委任一位代理人出席會員大會及代其投票。代理人本身毋須為本會會員。有意委任投票代理人的會員只可委任一名代理人,若委任多於一名投票代理人,則其所委任的全部代理人均失效。
附註3: 會員必須將隨附的投票代理人委託書於2016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6時或之前,送抵投票代理人委託書上註明的地址,方視作有效。
香港總商會 周年會員大會 議程一:選出6位理事會理事
(一) 下列6位理事會理事依照本會《組織細則》第25條(a)及25條(b)規定卸任:
陳瑞娟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周維正 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傅育寧 華潤(集團)有限公司 馮玉麟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夏雅朗 Hari Harilela Ltd 彭耀佳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上述6個空缺,將由:
甲. 下列5位理事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5條(c)參加競選連任:
陳瑞娟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周維正 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馮玉麟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夏雅朗 Hari Harilela Ltd 彭耀佳 怡和管理有限公司
乙. 下列會員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6條及則例第4條參加競選:
岳毅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三) 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5條(c)及第26條及則例第4條,上述會員均符合競選連任或參選的資格。
袁莎妮 總裁
2016年4月18日
香港總商會 周年會員大會 議程二:考慮並(如認爲合適)通過建議決議案爲特別決議案
建議修訂《組織細則》
「理事會知悉,根據上屆周年會員大會於2015年5月18日通過的普通決議案,秘書處已擬訂一份細則草案,加入有關理事卸任的修訂條文,以及理事會認為有需要修訂的其他細則。 理事會現議決以下決議案已獲批准及通過為總商會的特別決議案: 標示為附件及附件所載的規定已獲批准及採納為總商會《組織細則》,並取代及摒除總商會所有現有的組織大綱及細則。」
(以上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一切內容以英文版本為準)
袁莎妮 總裁
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