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會員大會理事會選舉
2009年5月13日
各位會員: 近日有會員向我們查詢即將舉行的理事會選舉如何計票,本會特此說明有關安排如下: 1. 監票人(中環公爵大廈21樓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會根據本會的《組織章程》、《組織細則》及則例而行事和作出決定。 2. 每家有資格於會員大會上投票的會員企業,均有權派出授權代表親身出席本會5月19日舉行的周年會員大會,並根據周年會員大會的議程一投票選出最多六位理事。 3. 如授權代表未能出席周年會員大會,會員企業則可以郵寄或委任代理人的方式投票(任擇其一)。所有郵寄選票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須於2009年5月18日下午5時30分前交付監票人。所有逾期提交的郵寄選票及代理人委任表格將不獲監票人接納。 4. 會員選擇以郵寄方式投票,則必須使用本會向會員提供的郵寄選票正本,除本會提供的正本外,所有使用其他紙張的郵寄選票一律無效。由於每家會員企業只有一票,如同一會員企業寄出多張選票,將導致其選票無效。同樣,如會員企業已寄出選票,則不能委任代理人投票,而即使其授權代表親身出席周年會員大會,亦不會獲派選票。 5. 會員選擇不以郵寄方式投票,可選擇委任代理人在周年會員大會上投票。同樣,由於每家會員企業只有一票,如監票人於截止限期或之前收到多張代理人委任表格,監票人將於許可情況下要求會員企業澄清。否則,監票辦事處將根據委任表格上的戳印時間,決定最後收到的表格為有效,而同一會員企業之前所遞交的所有其他委任表格一律無效。 6. 有有效的郵寄及代理人選票,以及所有在周年會員大會上收集的有效選票,將由監票人在周年會員大會上點算,投票結果將於周年會員大會上即場公布。 7. 票人可全權酌情決定收到的郵寄選票、代理人委任表格,以及授權代表親自提交或由代理人提交的選票是否有效。如周年會員大會舉行期間或之前就選舉程序有任何爭議,監票人可全權決定如何處理。一旦監票人已作出決定,則視為最終決定,並不接受任何覆核。 順頌 商祺!
香港總商會總裁 方志偉 謹啟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