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周年會員大會
2015年4月27日
本會謹訂於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6時正假座香港灣仔博覽道一號香港會議展覽中心N201號會議室(博覽道入口)舉行周年會員大會。 酒會:下午5時至6時 免費及無須預先報名。 周年會員大會:下午6時至7時 周年會員大會將於酒會期間進行登記手續,為免擠迫,敬請會員提早到場。
香港總商會 召開周年會員大會通告
本會謹訂於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6時正假座香港灣仔博覽道一號香港會議展覽中心N201號會議室舉行周年會員大會,敬希會員垂注。
周年會員大會的議程如下:
(一)考慮並(如認爲合適)通過建議決議案爲普通決議案。
(二)選出6位理事會理事。
(三) 省覽本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理事會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四) 委任核數師及釐定核數師酬金。
(五) 討論其他事項或動議,惟必須於開會日之前14日或以上預先通知。
日期:2015年4月25日
承理事會命
袁莎妮 總裁
重要附註
附註1: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0條,以及在符合第5條的情況下,每名正式會員均有權投一票。投票者必須為會員公司的獲授權投票人(即公司首席代表)。獲授權投票人可被要求提供身份證明。
附註2:根據《組織細則》第21A條,有權出席及於上述會員大會投票的會員,可委任一位代理人出席會員大會及代其投票。代理人本身毋須為本會會員。有意委任投票代理人的會員只可委任一名代理人,若委任多於一名投票代理人,則其所委任的多名代理人均有完全告爲作廢的風險。
附註3:郵遞投票書僅適用於議程二的選舉事項。敬請注意每份郵遞投票書等同一張選票,一經投票,即不得作出任何修改,有關會員亦不得在議程二的選舉事項上親身或委託代理人投票;倘存在該會員另行通過委任代理人投票,其所投的選票告爲無效。
附註4:會員必須將隨附的投票代理人委託書及/或郵遞投票書於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下午1時或之前,送抵投票代理人委託書及郵遞投票書上註明的地址,方視作有效。
香港總商會 周年會員大會
議程一:考慮並(如認爲合適)通過建議決議案爲普通決議案
建議修訂《組織細則》
「獲悉儘管本會內部的『理事會成員指引』(「指引」)並非硬性規定,但理事會成員(「理事」)一向均按照指引進行提名及選舉理事,並無異議,尤其是有關合資格理事候選人應符合的條件,包括一般不允許將卸任的理事(主席、常務副主席或副主席除外)參選連任超過16年任期(「16年任期」);然而,近來若干即將卸任的理事決定不理該些條件,故理事會建議對總商會的《組織細則》予以適當修訂,包括將該些條件納入總商會的《組織細則》。
決議批准並通過以下決議為總商會的普通決議案:
決議對總商會《組織細則》予以修訂,以納入包括有關合資格理事候選人應符合的條件,以及任期已屆或超過16年任期(不計出任當然理事的時期)的理事(爲當時並非出任主席、常務副主席或副主席的理事)即視爲已卸任規定,除非理事會另有决定。
決議授權秘書處進行必要手續,對《組織細則》進行適當修訂並定稿,以供成員考慮和通過。」
(中文譯本只供參考,一切內容以英文版本為準)
袁莎妮 總裁
2015年4月25日
香港總商會 周年會員大會
議程二:選出6位理事會理事
(一) 下列6位理事會理事依照本會《組織細則》第25條(a)及25條(b)規定卸任:
李澤鉅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史樂山 香港太古集團有限公司
王冬勝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楊國琦 楊國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袁耀全 安勤行有限公司
阮蘇少湄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二) 上述6個空缺,將由:
甲.下列理事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5條(c)參加競選連任:
李澤鉅 長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史樂山 香港太古集團有限公司
王冬勝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楊國琦 楊國琦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袁耀全 安勤行有限公司
阮蘇少湄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乙.下列會員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6條及則例第4條參加競選:
孫立勳 宏亞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余國賢 和興建築有限公司
(三) 根據本會《組織細則》第25條(c)及第26條及則例第4條,上述會員均符合連任或競選的資格。
袁莎妮 總裁
2015年4月25日

